本网讯(通讯员:周敏 张雪梅)永州市爱卫办根据各县区爱卫会的申请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《永州市文明卫生单位考核命名管理办法》和《永州市文明卫生单位考核标准》,对各县区推荐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。
2015年,我院与全市96个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,在完善基础设施和大力整治庭院卫生上下功夫,经综合评定,我院荣获“永州市文明卫生单位”称号及通报表彰。
(供稿:办公室 编辑:张雪梅 摄影:张雪梅)